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瑕疵,不影响合同效力

播放 1次      发布日期:2025-11-03       来源:创始人



农村房屋买卖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只有本村村民才能享有,所以农村房屋买卖只有少部分办理了过户,绝大多数都没有过户。双方手里就是一个买卖协议,很多买卖协议都有中间人,有代笔人,因为中间人和代笔人不是法律人士,所以很多买卖协议都有瑕疵,如有的卖方,不是本人签字,可能是亲属代签;有的当事人不会写字,只按了指纹。有的合同中双方都没有签字,都是代笔人代签的名字。实践中,有的卖方,就认为自己未签字,合同无效,亲属或者代笔人没有授权,甚至有的卖方本人都不在场。但真打起官司,法院是要综合考虑的,虽然你没有签字,但是房屋可交付给买方使用十多年,甚至二三十年了,买方一直占有房屋,有的已将房屋翻建,你可没有提出过异议。土地使用证的原件,你交付给了买方,就算是你亲属签字,你不知情,那为什么土地证由买方持有。再有就是很多农村房屋买卖都是经过村委会的,买卖协议上有村委会的公章,或者,村委会在此后给开过证明,证明有买卖的事实存在。所以法院认为,双方的买卖关系成立。至于买卖,是否有效,要看买方是否是本村村民,是本村村民,就有效,不是本村村民,就无效。如果经过多次转手,只要最后的买家是本村村民,合同就有效。这里面提一句,就是“一户一宅”的原则,比如买方已经有一处宅基地了,现在又买,法院通常认为“一户一宅”是管理性的规定,违反这一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仍然认为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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