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有什么隐患

播放 191次      发布日期:2019-06-25       来源:未知



  孙大爷10年前想买套房为自己的退休生活做准备,但年龄大了,贷款额度太低。小儿子刚上大学没有收入,孙大爷与大儿子商量后,用大儿子的名字买了新房并办理了贷款。之后几年,孙大爷陆陆续续出全款将大儿子名下的贷款还完了。

  后来大儿子要结婚,鉴于当时尚未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为避免房产被儿媳分走,大儿子在孙大爷的默许下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证明该套房产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

  房子是老人掏钱买的,也是老人一直在实际居住,现在孙大爷想要将房子改回在自己名下,好立遗嘱将来将房子分给俩儿子一人一半。但此时,孙家大儿子不肯还了,明言“您可以一直住着,但房本上的名字不能改,这房子就是我的。”

  孙大爷来找律师咨询的,正是该如何要回这房子的产权?

  同事说,他问了,大爷买房的时候没跟儿子签房屋代持协议;购房款是直接从老人卡上扣钱,没有转账给儿子的记录;大爷手里也没有长子承认房子原属老人的录音、录像或聊天记录,现在他那大儿子咬定了房子就是自己的,是当初趁房价便宜,亲爹买给自己的房子!

  这…当事人自己不肯承认,购房合同、房产证、银行贷款等各种记录、证件上均是儿子一人的名字,甚至还有公证书这等具有公示法律效力的文书,孙大爷这是什么证据都拿不出来,反而亲儿子那边是准备齐全,完全没在怕的。

  孙大爷这房子,是没啥机会往回要了。

  孙大爷遇到的问题,也是典型的“借名买房“纠纷,即当初说的再好听,现在房主只能是我!

  因限购、争取首套房优惠、隐瞒个人财产信息等理由,总有人钻空子,想出各种买房捷径,借名买房就是其中一种。但这种操作背后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借名购买经适房等政策性房屋的,屡屡发生名义产权人反悔,出资人拿不到房的情况。

  借名购买普通房屋的,房价大涨后出名一方不肯承认借名之事,坚称是自己买房向他人借款;实际出资人死亡,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买房之事,自家白丢一套房产!

  出名者的配偶对出名者将房产转给实际出资人的行为表示异议,认为其是未经自己同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

  名义购房者私下转卖了房子,或因欠了债房子被法院查封拍卖。

  从孙大爷的案子来看,如果当初买房时,孙大爷与自己的大儿子签订了书面的房屋代持协议,或者孙大爷掌握有其他能够证明自己与长子约定房屋代持内容的相关书面、音频、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据,结合老人的付款记录、还贷转账记录以及小儿子的证言等证据,就可以根据《适用<物权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之规定,通过司法程序确认自己对该房产的实际所有权。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借名买房,风险高,取证费劲,维权不易,如非必须,真的不要去赌这一局。钻法律空子的同时,也就将自己暴露在了无保护的真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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