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的房子究竟属于谁

播放 152次      发布日期:2019-06-25       来源:未知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在2016年年初,李大伯和老伴看中了嘉兴某楼盘的联排。“我老婆平时喜欢种种花,养养草,老房子太小,我们便想着买一套大一些的。”李大伯说。

  借名买下别墅后,嘉兴大伯有些心慌:房子究竟属于谁?万一女婿…

  看中的联排面积合适,还附带一个大院子,老两口很满意。价格方面也不算太贵,在200万左右。虽然家中可以全款购入,但是李大伯还是选择借用女儿和女婿的名义,贷款买下来。

  “我是这样考虑的,一来呢,现在贷款有优惠,我这资金在自己手上,还可以理理财。”李大伯笑着说,“二来,以后我们的财产,也都是给小辈的。买在他俩名下,在继承的时候,可以省下一笔税费。”

  买房的事情就这样敲定下来。据李大伯回忆,30万首付款,当时直接通过老两口的账户,转给了开发商。而按揭部分,共计170余万,每个月3000多的房贷,都由自己的老伴提前、足额打入还贷的账户。

  现在,一家人住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但是李大伯的心里一直悬着一块石头:这个房子登记在女儿、女婿的名下,但是钱都是老两口出的,所有权到底属于谁呢?

  “我听老朋友说,法律上是不是有这个规定,只要是父母出的首付和全部按揭,房子就算登记在子女名下,还是父母的?”在电话里,李大伯显得有些犹豫,“女儿肯定是和我们一条心的,可女婿现在明面上不说,万一感情不好了,他是不是会打房子的主意?”

  李大伯找到“律师来了”,想听听律师的分析。

  借名买房风险多多

  听听律师怎么说

  “从法律角度来讲,不动产以权属登记确定所有权人,文章中李大伯夫妻购买的别墅登记在女儿、女婿名下,无特殊情况,所有权人应为李大伯的女儿、女婿,这一点很明确。” 靳双权律师表示, “至于李大伯夫妻为女儿、女婿支付的首付款及其他按揭款,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没有其他证据或达成其他合意的前提下,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女儿、女婿的赠与。”

  靳律师建议,为了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李大伯夫妻可以和女儿、女婿签订相关协议或其他文件,确认相应房屋的产权归属于李大伯夫妻所有,但根据目前司法审判实践,相应协议和文件的是否有效还需综合考虑多方因素而定,如系出于规避限购、禁购政策的目的,以他人名义购房的,当事人请求确认房屋权属归其所有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现实中经常会出现借名买房的情况,尤其是在很多城市实施限购政策之后,借名买房情况尤为普遍,在这里需要提醒广大读者,借名买房存在以下风险:

  一、无法确认买受人为房屋所有权人的风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产权以登记为准。正如前文所述,如实际买受人出于规避限购、禁购政策的目的,以他人名义购房的,实际买受人请求确认房屋权属归其所有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此种情形之下,实际买受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二、被借名人方面的风险。前文已提及,不动产以权属登记确定所有权人,实际买受人将购买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对外角度来讲,被借名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此情形下,如被借名人因自身经济纠纷被诉,相应房屋极有可能作为被借名人的财产被法院查封,最终亦可能被强制拍卖;

  除此之外,也可能出现更为极端的情形,如被借名人未经实际买受人同意私自将房屋出售,出现这两种情形,作为实际买受人均无法取回房屋,仅能向被借名人主张权利。总体而言,借名买房存在较大且不可控的风险,提醒广大读者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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