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订“阴阳合同”有什么风险
播放 95次 发布日期:2019-05-10 来源:未知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阴阳合同的现象很常见。要知道,“阴阳合同”本身就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一起,也隐藏着风险。
阴阳合同的风险:
(一)关于卖方而言
1、面对合同宣告无效的风险
当二手房买卖市场的房价呈现下降趋势时,买方就很有或许以存在“阴阳合同”为由,经过宣告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无效等诉讼方法来企图免除买卖。假如这样的话即便卖方经过诉讼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承认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用,也面对着无法实践实行以及承当利息、房价下跌等丢失。
2、无法全额收回房款的风险
由于“阴阳合同”存在价格差异而且也没有任何部分进行监管,买方有或许不如期支付存案价分外的房款或者直接要求按照“阳合同”的价格来进行买卖。卖方这个时分肯定是需要采取洽谈、起诉等方式来进行追讨的,这样就会面对高额的时间和金钱本钱开销。
(二)关于买方而言
1、无法取得高额借款的风险
通常来说,大家在相关部分进行二手房存案登记的“阳合同”中买卖价格是较低的,而买家假如是要请求银行按揭借款,银行会依据存案价格和评价价格来归纳鉴定借款发放数额。尤其在二手房借款方针收紧的状况下,银行将极有或许按照存案价格或评价价格中的下限发放借款。这将造成买家实践借款额下降。
2、再次出售时承当较高费用的风险
由于买方在与上一任房主签定合同的时分,在有关部分存案的价格是比较低的,至少是要低于实践成交的价格,假如说买家在将来还想要出售这套房子,就要面对承当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
靳律师 有话说
由此可见,阴阳合同看似省钱,否则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不签阴阳合同,才是上策。
如若,买卖双方已经签定了“阴阳合同”,且发作纠纷问题,该怎么断定阴、阳两份合同的法律效力呢?
依据第一流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件,关于前后合同约好的房价不一致的状况,依据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的准则,准则上应以后缔结的合同为准。
但如一方当事人确有依据证明双方为躲避交税、骗取借款等,而成心在此后的合同中缔结虚伪价格的,依据《合同法》第52条第1款第2项规则:“歹意串通,危害国家、团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在大多数以阴阳合同为由产生纠纷的案件中,多数实在原因都是由于受房地产买卖市场价格动摇的影响而不愿意持续实行合同。假如只是由于阴阳合同的存在就断定买卖合同无效既不利于保护买卖也违反诚笃信用准则。依据《合同法》第56条规则:“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用”。所以,关于阴阳合同的效力应当确定除虚伪买卖价格之外的其他条款有用,虚伪买卖由于危害国家和公共利益应确定无效。
由此可见,二手房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纠纷是一个杂乱的进程。判断时,除由提出异议方承当举证责任外,还应结合前后合同签定后的实行状况、约好的成交价与市场价格的差距巨细、合同登记存案状况等归纳判断。
值得要注意的是,若卖方被税务机关查出偷税,不只要被追缴税款、罚款,甚至会被追查刑事责任;若买方存在偷逃税费的行为,被查实后,相同要受到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处罚,且偷逃税款数额达到必定规范的,则或许与卖方一同被追查刑事责任。
所以,生活中购买二手房仍是要以正当的形式进行买卖,否则不只得不到法律保护,还会承当很大风险,得不偿失。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咱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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