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律师:新政影响购房计划定金难退

播放 189次      发布日期:2019-01-02       来源:未知



  因为2011年购房新政的出现,很多尴尬的问题也就频频出现了,其中有这样一个情况,就是买卖双方是在新政出台之前签订的合同,结果新政出台后却不能按照原合同继续履约,这个时候合同约定的定金该怎么办呢?是腿还是不退呢?这个问题太尴尬了,北京房产律师从一起案例来告诉你,新政影响购房计划定金难退。

  新政影响购房计划定金难退

  2011年2月,北京已经出现了第一起由于限购令而引起的定金纠纷案件。东莞尚未限购,置业者还不会因为无法买房而必须违约,但由于首付的提高,房贷利率优惠的取消,而引起置业者不满却也不在少数。

  阿珍的情况便与此类似。阿珍是首次置业者,2010年9月,阿珍与男友认购了一套单位准备做婚房,认购时两人交付了3万元的定金。2010年9月29日新国十条发布,第一套房首付提至三成,对于工作不久,原本买房就向家里支借了一部分资金的阿珍与男友而言,再加一成首付无疑是相当吃力的。就在两人想暂停购房计划,却被告知3万元的定金不能退还。3万元对于两人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考虑再三,两人最终决定向家里再多借些钱交足三成首付。虽然置业计划并未因此发生纠纷,但提起此事,阿珍依然有满腹的不满。

  据了解,新政之后,不少楼盘都遇到过置业者要求毁约的情况,但大多消费者由于定金无法退还,而最终放弃这一类想法。也有部分置业者为了讨回定金同发展商发生争执,但由于发展商的强势,置业者最终都不得不选择原来的置业计划。虽然没有出现大纠纷,但仍引起很多置业者的不满。

  对于这类争执的出现,业内人士表示,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由于新政而造成首付的提高,属于不可抵抗力,与发展商自身的操作无关,因而只能按照合同约定办事。房产律师在线免费解答,在这方面发生争执时,得理的并不是置业者。









上一篇:房产律师:新政下 房产证纠纷依然是一道难题
下一篇:房产律师靳双权:新政下 物业管理纠纷不断出现

站内搜索

播放排行榜

最新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