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毁约后果有哪些

播放 91次      发布日期:2018-11-15       来源:未知



  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的权益就受到合同法的保护,按照规定,如果买方或者卖方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的义务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的话,就会按照规定去承担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那么对于卖方来说,如果已经签了合同,出于主观意愿想要违约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解约但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因客观原因解约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例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卖方需提供不可抗力相关文件证明,随后与买方及中介三方协商解约,卖方一般只需退还买方定金。

  2、与买家协商

  由于主观原因卖家不愿出售房屋,但和买方及中介说明且三方无异议。三方签署解约协议,约定解约细则即可。

  3、买家存在违约

  如买方存在违约状况,卖方提出解约,三方无异议的也可直接签署《解约协议》,卖方可要求不退定金,买方违约一般有以下情况:①买方提供的资料出现问题导致无法过户;②由于主观原因,买方不想买了;③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房款。

  4、单方解约

  卖方单方面提出解约,需赔偿买方违约金。①合同中无具体规定,且卖方仅收取定金,尚未发生其他费用,则赔偿双倍定金;如果合同中有具体规定或给买方造成损失且买方可提供证据的根据合同规定及损失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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