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时房产遭遇意外查封,还能买么

播放 186次      发布日期:2018-02-07       来源:未知



  每个人买房都希望是“顺顺利利”的,但是这些都是比较理想的状态,因为在买房的时候总会遇到很多问题,特别是二手房交易中,遇到的麻烦还会更多,而最常见的事遇到了这四种情况。

  小粥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买二手房时这四种情况多注意,当遇到这几种情况时,二手房交易随时都会停止。所以遇到这四种情况的时候,最好打消买这些房源的心思。

  第一种:购房资格发生变化

  根据住房限购政策,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限购政策出台以来,现在引发的一些纠纷变得越来越多。

  常见如下情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个人或者家庭符合购房资格,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者法院诉讼过程中,该个人或者家庭又重新购置住房,或者夫妻为了购房离婚之后又复婚,不再符合购房条件,致使现有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第二种:房产被抵押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手房屋交易中,经常易出现如下情况:

  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房人明知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并约定卖房人限期解除抵押,但之后卖房人违约不做解押手续;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房人对房屋已有抵押不知情;

  3、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房人在房屋上新设立抵押。由于抵押涉及第三方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有抵押存在的情况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只能解除合同。

  第三种:房产遭遇意外查封

  此处所说的查封,主要是指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时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主要存在如下情况:

  1、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对方名下房产;

  2、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如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房产,亦有可能被采取查封措施。房产被查封后,是禁止抵押、过户的,故在此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亦是无法继续履行下去的

  第四种:央产房不能办理上市手续

  所谓央产房,全称为“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一般指的是职工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在京单位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小粥要现在这边给大家提个醒,该类房屋与商品房来说,一般是不一样,在出售方面存在一定政策性限制,比如欲出售央产房,前提是该房屋符合上市条件、能够上市,需办理已购公房上市登记表。而如不符合上市条件,法院也是不能强行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所以这些房子是不能够被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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