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播放 198次 发布日期:2017-08-04 来源:未知
“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比较普遍。女孩子出嫁是人生大事,娘家往往都会陪送一些嫁妆,比如被褥、首饰、家电、汽车甚至房产,城市私房买卖的价格怎么确定,嫁妆越贵重,房地产律师靳双权解答自书遗嘱需要哪些法定条件?,出现的问题越突出,容易产生纠纷!
【律师解答】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赠与行为,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也是略有差异!司法实践中一般的认定标准是:登记结婚前和结婚后,借名购买因拆迁获取的经济适用房有风险吗。
一、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
主要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则按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主要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陪嫁房产,不能一概而论!婚前陪嫁,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这没有争议;婚后陪嫁,则要区分是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还是男女双方名下。
主要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建议】随着物价的上涨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女方的陪送嫁妆和男方的订亲彩礼是越来越贵重,但现行法律对“嫁妆”却没有明确定义和规定,一旦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容易产生争议!建议夫妻双方就“嫁妆”归属及时明确约定,最好能列个明细清单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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