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夫妻之间不可不知关于房产的那些事

播放 89次      发布日期:2017-07-28       来源:未知



  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每个人都渴望着纸醉金迷,体验醉生梦死的生活。快节奏的生活冲击着夫妻本应坚不可摧的婚姻关系,而维系婚姻关系稳固、能让夫妻之间感觉到安全稳定的房产也变得婚姻关系中飘摇。 终可谓有的人因为房产结了婚,而离婚却没了房产。所以,夫妻之间,对于房产的一些事情,我们不能不知,免得途生变数。同时,知道后能将房产利用起来更加的稳固婚姻关系。

  哪些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房产,为“躲”限购借用亲戚名字买房 结果却...?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 婚前已结清全款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个人婚前出资购买的房改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属一方婚前财产,城市房屋拆迁要怎么补偿,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4、一方婚前在农村宅基地上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如因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则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有 ?

  1、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产权划分依据是什么,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属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 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 ;

  3、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 不管是否登记在一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全资买房,但登记双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

  5、 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且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6、 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或非己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7、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了解以上属于夫妻一方房产和共有房产后,如何灵活运用,实现二者良性互转,为自己的婚姻保障多添加一份砝码呢?

  首先,介绍一下如何将个人房产转换为夫妻共有财产:

  1、 赠与

  赠与 :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2、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财产的约定,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于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并就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协议。根据 《婚姻法》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为安全保险起见,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达成后,可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以备万全之策。

  共有房产变个人房产

  1、夫妻间的赠与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离婚约定房产归一人,再复婚

  协议离婚约定 双方的共同房产归一方所有,再复婚,复婚前已分割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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