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出资为我买的房,离婚时妻子却想分走一半
播放 72次 发布日期:2017-07-26 来源:未知
“一动一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这是如今很多年轻人结婚前的要求。为了孩子结婚,父母东拼西凑为孩子买房。结婚买房很正常,但是一旦离婚,很多夫妻就会因为分财产而闹得不可开交,房地产律师靳双权解答二手房买卖违约行为有哪些?。
一位老父亲在儿子婚后为儿子购买一套房子,现在已经价值60余万元。当时为了买这套房子,老父亲几乎用去了所有的积蓄,还从几个亲戚处借了钱,才买到这套房给儿子儿媳住。
可是现在因为小两口要离婚,儿媳要求分得这个房产的一半,儿子怎么也想不通也不同意。而儿媳则表示,房产证上写着丈夫的名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套房就应该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她完全有理由分得该房产。
同时丈夫也很疑惑,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他的,那他可不可以决定这个房子卖或者不卖呢?如果他们的房子要平分,那购房的债务妻子是不是也应该承担一部分呢? 买房时女方没出过一分钱!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二手房买卖中一定要注意定金合同,否则失房又赔钱,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赠与所得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妻子有权要房子的一半!
虽然这套房子是男方的父亲出资,但是因为房子是小两口婚后所买,并且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丈夫的名字,在男方父亲无法证明是自己出资的情况下,该房产应为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如果两夫妻离婚,该房子应由他们两人平分,谈谈房产继承的那些事。
而在妻子不同意的情况下,丈夫是无权单独处理该房产的。就算男方的父亲能够证明这个房子是自己出资购买的,法院也很可能认定该出资行为是赠与行为,而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日常生活中这种情况太多太多,为避免日后的纠纷,父母在为孩子出资购房时最好是保留相关的出资证明,或者签署相应的协议,使房产的出资和归属问题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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