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合适

播放 135次      发布日期:2017-07-26       来源:未知



  现在是一个婚姻自由的时代。自从婚姻自由后, 离婚率就增加了不少。当然,离婚时所牵扯到的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更是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那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合适?下面请看小编的讲解。

  近日,一夫妻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期间,男方背着妻子将夫妻共同房产“零价款”过户到自己父亲的名下,当女方离婚要求分割房产时才发现房屋产权已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到公公老魏名下,于是女方采取了法律途径。庭审中,魏强辩称房子实际出资人是父亲,因当年父亲平房拆迁后无法贷款,故以魏强名义贷款购买涉讼房屋。老魏对儿子说法表示认可,称房子是以平房的拆迁款购买,经过赵丽同意后以魏强名义贷款,小两口也曾同意贷款还清后房屋过户回老魏名下,城市房屋拆迁要怎么补偿。那么,男子与父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针对上诉情况,该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而该男子未经女方同意私自转卖房产侵害了共有人利益,并且老魏也没有实际支付对等的房价款,鉴于男子与老魏是父子关系,所取得的房产并非善意,因此,该男子与父亲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属于无效的,闪婚闪离房产惹纠纷 女方没出钱为啥分一半房产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合适?关于这个问题就为大家讲到这里,希望上文的讲解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房地产律师靳双权解答自书遗嘱需要哪些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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