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遭遇房东恶意毁约怎么办
播放 259次 发布日期:2017-07-03 来源:未知
在现实生活中,买二手房经常会出现各种纠纷,特别是当房主认为房子还会继续增值的时候,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毁约,这个时候,购房者即使拿到违约金往往也是得不偿失。
有这样一个案例,我觉得有必要跟大家分享一下,这位朋友通过分析房主夫妻和房子的关系,成功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最后拿到了房子。
案例是这样的,A先生通过中介看上了B先生手里的一套房,双方见面后彼此都比较满意,在核验房屋和房主的相关手续后,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当天交了定金,约定半个月内交齐首付,然后走完网签、贷款及过户等手续。
半个月后,A如约将首付款打入资金监管账户,房子也顺利网签,接下来就是A申请房贷,拿到尾款再办理过户手续了。
A选择的是纯商业贷款,一般来说,贷款下来只需要半个多月时间,不过可能是今年银行对房贷收紧的缘故,这次商贷下来的时间比较长,从申请到批贷总共等待了近2个月。不过时间虽长,总算是下来了,二手房被毁约怎么办 贷款下来了如何处理,而且让A颇感幸运的是,在这期间,房子实际上是有小幅升值,如果不是早网签,同样的房子恐怕又得多掏几个月的工资。
不过买房子这事,有时候还真就这么寸。
等到A带着尾款去找B去交钱办理过户的时候,B的老婆出现了,她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理由是“她作为共同产权人,对这次交易不知情”。
双方协商了好一阵,不过B的老婆坚持自己的立场,退还首付款并补充一部分损失。
对此,A是无法接受的,毕竟时间过了这么长,房子在交易过程中已经升值了,而且房贷已经审核通过了,就等过户完成放款,岂不是钱房两空,白白承受损失。
考虑到这种情况的复杂性,A咨询了律师,律师帮他分析了一下,发现B老婆的要求很可能是无效的。因为房本上只有B一个人的名字,而且房子网签时间比他们俩结婚时间要早两年,按照生活常识,借名买房,出名人索要十万过户,虽然房本是在婚后下来的,但由于房子是全款购买,基本上可以认定房屋是属于B个人的婚前财产,借名买房裁判规则。如果B的老婆找不出足够证据证明买房时她的出资证明,那么这套房子就不属于B和他老婆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B拥有这套房子的完全处置权。
对此,律师给出了他的建议:A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最终法院判决结果下来了,A的请求得到支持,B必须继续履行合同,配合A完成房屋过户手续,B老婆的共同财产的理由由于缺乏证据不予采纳。
这个案例是十分典型的,在房子增值过程中,如果购房者不能够尽快完成交易,房主很可能会反悔,而且会找出各种理由来拒绝承当违约责任。以所谓“共同产权人不知情”为由是非常常见的无损解除购房合同的方式。
我们提醒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搞清楚两点:
1、如果卖家是已婚人士,出售所谓“个人财产”的房子时,一定要核实是否属实,比如婚前买房,如果是婚前全款买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则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2、如果卖家是离异人士,要搞清楚房屋产权归属,可以参考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如果是个人所有,可以继续交易,如果确定是共同财产,需要卖家的前妻(夫)提供书面授权书。
如果没有做好核实工作,房子却无过户就尴尬了。
此外,我们在这里还普及点小知识:如何判定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全款买的,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贷款买的,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买房的,无论全款还是贷款,也无论写一个人名字还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买房的,夫妻协议房子归一方所有,这种情况属于个人财产,但必须做财产公证;
5、如房屋涉及继承,遗产分割完毕前,房子归所有继承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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