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吗

播放 185次      发布日期:2019-07-08       来源:未知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属于私有财产,不管其子女是不是农村人口,都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房产的方式取得。

  宅基地是农村户口人员的福利,城镇户口人员不具备享受该福利的资格。农村宅基地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是一种特殊的福利,其享受的对象为该集体组织的农村户口人员,城镇户口人员不具备享受该福利的资格,所以城镇户口人员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也不能到农村申请宅基地。同时,正因为农村宅基地为集体组织所有,宅基地不能继承,房屋灭失后,集体组织将收回宅基地。

  但城镇户口人员可通过继承父母的农房,继续无偿使用该宅基地。这是由于“地”和“房”密不可分,有“地”才能长出“房”,这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地”随“房”走,只要房子还在,宅基地必须还得由房屋产权人使用,哪怕是不属于该集体组织的城镇户口人员继承了房屋,也能无偿地使用宅基地。

  当儿女获取宅基地使用权后,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手续办完后也会领到《集体土地使用证》,只不过会备注“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字样。因此,农村老人离世后,留下的宅基地,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仅仅是宅基地,上面没有房子建筑物,没有农村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土地本来就不属于个人,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的,老人去世以后,可以由农村户口在内的其他成员继续使用,子女户口已经迁移,等于没人了,所以这种情况村集体会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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