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后,对方迟迟不过户怎么办
播放 88次 发布日期:2019-05-23 来源:未知
2016年,刘女士想买房,单女士正好在迁户口,需要有一套自己为产权人的房子。
所以两边约定,刘女士实践出资以单女士的名义买房,同年5月购买了位于市区的某处房产。
两边口头约定,单女士挂名,房子的实践一切权归刘女士一切,等单女士户口迁过来、产权证下发后,刘女士可随时办理过户。
2017年7月,刘女士缴纳了房子的专项修理基金、物业费等费用,办理了入住手续,同年10月,又花费数十万元对房子进行装饰,并居住至今。
2018年4月,单女士为刘女士出具“关于房子权属的证明”,再次重申只是挂名。2018年末,单女士告知刘女士房子的产权证已下发,自己的户口已迁移完毕。于是,刘女士要求单女士办理过户手续,但单女士一直拖延。
刘女士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律师解析:
两边对房子权属有协议,且刘女士确实为该房子的实践出资人,如单女士拒绝合作进行房子的更名过户的义务,刘女士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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