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该找那个律师

播放 192次      发布日期:2019-05-16       来源:未知



  如今随着房价的上涨,房屋买卖纠纷也随之增加。那么出现房屋买卖纠纷该找哪个律师呢?下面请看说房网小编的介绍。

  2016年,被告甲将其坐落华容县章华镇青年西路的一栋私有住所转让给被告乙,并处理了房子产权过户手续,但未处理土地过户手续。2017年,被告乙又将该房子转让给被告丙,丙付清购房款后,乙将房产证、土地证交给丙。2018年,被告丙又将该房子转让给了原告丁,并将房产证、土地证都交付给了原告丁,但房产证目前挂号在被告乙名下,土地证仍挂号在被告甲名下,原告丁多次与甲、乙进行洽谈,要求合作处理过户手续,均遭到回绝。原告丁无法,诉至华容县人民法院。

  被告甲辩称,其将房子转卖给被告乙时已经将房子产权过户到被告乙名下,之所以土地没有一并过户,是因为被告乙有3万元购房尾款未付清,假如被告乙可以付清购房款,就同意帮忙处理土地过户手续。

  被告乙辩称,其由于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才贱价将房子转卖给被告丙,转让之时就已经明确告知被告丙无法处理过户手续,其没有义务帮忙原告丁处理过户手续。

  靳双权律师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为出发点,积极地安排两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洽谈,终究两边同意调解,被告甲、乙在原告丁补偿其相关丢失后,帮忙原告丁到相关部分处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一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靳双权律师:房子买卖两边经常在付款交房后不去处理过户手续,并再次进行房子买卖。这样的买卖过程存在诸多法律风险。本案中,原告丁与被告甲、乙之间并无直接的房子买卖合同关系,但处理房产过户手续却必须要由产权人合作才能完结。如遇到买卖环节权利义务无法查明、产权人不合作、甚至无法找到第一手卖房人的状况,终究买房者权利将难以实现。法官提醒我们在签定房子买卖合同之前,认真审查房产所有权相关信息,在签定合同之后,及时处理产权变更挂号手续,避免增加各方诉累。

  关于房屋买卖纠纷问题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上文的介绍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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