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律师解析一起房产纠纷案件
播放 133次 发布日期:2019-05-15 来源:未知
因不满准儿媳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姓名,年过六旬的婆婆阿婆来到法院请求履行,坚决要求儿子和准儿媳从自己名下房子中搬离。
针对这起特别的履行案子,靳双权律师日前通过尽力,奇妙化解腾房难题,婆婆阿婆和准儿媳得以摒弃前嫌,和好如初。没多久,曾经准备分手的情侣也顺畅成婚成家。
详细怎么回事?跟着小编一起看下去吧
老李和阿婆于1981年成婚,次年儿子小李出生,两年后又得一子,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地在白丽路的房子里日子。1985年老李病故,逝世前他写下遗言,房子由阿婆一人继承,之后阿婆也没再嫁,一人含辛茹苦抚育两个儿子长大。
小儿子学业有成,工作顺畅,25岁搬出白丽路房子,单独买房成婚成家。而大儿子小李从小厌恶学习,中专毕业后四处打工,因收入低微,又没独立婚房,直到35岁仍没有成家。
阿婆一直为小李操心,经四处打听、奔走周折,十分困难为小李请求到了一套在南翔的经适房,阿婆拿出毕生积储60万元,替小李买下了这套房子。为小李方便工作和今后成婚,阿婆自动提出搬去南翔经适房养老,留下市区白丽路的房子给小李寓居。
在阿婆为小李不断创造更为丰富的物质条件下,小李总算在36岁时与小丽谈起了恋爱。同居后,小丽开出成婚条件,要求白丽路房子得加她姓名作为婚房。
阿婆得知后,以为小丽的成婚动机不纯,一口拒绝在房产证上加她姓名的要求。
因为白丽路房子是母亲名下的房产,小李也百般无奈。小丽因希望失败,任性地向小李提出分手,小李跑去和母亲商议,母亲态度毅然坚决,以为儿子被“狐狸精迷住了”,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李和小丽搬出白丽路房产。法院经过审理,支撑了阿婆的诉请。
判定后,小李和小丽没有搬出白丽路房子,阿婆不依不饶又向法院请求履行。靳双权律师接手母亲请求儿子迁出这一特别的履行案子后,招集阿婆、小李和小丽开展履行说话,共商处理对策。
阿婆说:“她一分不出,就要在白丽路上加姓名,我觉得她心怀叵测,儿子和她在一起早晚会被她骗得精光。”
小丽:“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姓名,我才有幸福感!”
两边争执不下,小李在一边着急地问:靳律师,我也老大不小了,也想成婚,你看这怎么办啊?
靳双权首先纠正了小丽不劳而获的过错想法,告诉她幸福是要靠小夫妻共同奋斗出来的。经教育,小丽知道到了过错,抛弃了在房产证上加姓名的想法。
靳双权提议两人先在经适房成婚,这样不仅能够开始幸福地日子,婚后也方便小丽作为儿媳照顾垂暮的婆婆,增进婆媳爱情。
阿婆对这个提议十分赞成,表明今后如果小丽对她孝顺,愿意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姓名。小李也附和这提议,同时十分感谢母亲对小丽的容纳,想到母亲当初花费毕生积储,替他买下了南翔经适房。小李当场承诺,婚后每月补贴3000元给母亲养老,小丽也表明婚后必定以实际行动好好贡献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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