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父亲早死 爷爷遗嘱引发纠纷

播放 62次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未知



  在处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父亲先于祖父母去世的,这种情况祖父母遗留下的财产该如何继承呢?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称去世的则不享有继承权,然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则辩称自己的父亲是合法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去世后,其应当继承的部分遗产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对于继承纠纷可以说是众说纷纭,但是归根结底还是要依法继承的。所以下面我们就跟着北京遗产继承律师靳双权一起来看看继承纠纷案件中,遇到上述情况该如何处理。

  【案例简介】

  这涉及到遗嘱继承的问题。遗嘱继承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要求,确定被继承人及继承遗产的份额。我爷爷有四个儿子,有三栋老木板瓦房,大伯就分了一栋,我父亲和三叔各分一栋的一半老木房,小叔自己有了一栋,我父亲在我出生一岁半左右就去世了,当时是1983年,去世三年后我母亲就为了我找了一个后爸入赘,我爷爷就赶她们出去了,说是不让住。就住在旁边的相房,一直住到现在。

  因为关系到分家的问题,我爷爷当时的遗嘱是这样写的谁安葬老人,谁就享有继承权,但是我父亲已经去世,怎么安葬老人呢,我当时还太小,根本没有抚养和安葬能力,我爷爷是2001年去世的,我当时刚刚出学校,我爷爷去世后我一直在外面打工,一直是小叔在看守那栋老房,今年春节回家我叫叔叔给我开门,我带着女朋友回家,他不给开,说是等我领了结婚证才开,我当时不知道怎么说,第二天我母亲一气之下把门推开了叫我进去住,我叔叔当时拿起材刀把我刚买的茶几给打坏了,抬起材刀想砍我母亲,我当时好怕出事,一把就拉住小叔,等到派出所民警到了才罢休,现在我两个叔叔告我,说是乱闯民宅,房产证是我母亲的。

  请问我有希望打赢这场官司吗?

  【律师答疑】

  遗产纠纷律师靳双权回答: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因此在这起案件中,你爷爷的遗嘱可以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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