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律师:借名购房”有哪些法律风险

播放 61次      发布日期:2018-12-17       来源:未知



  所谓“借名买房”,顾名思义,就是自己掏钱以别人的名义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行为。

  近年来,房产借名登记案件有日益增多,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引,不同地方的法院针对同一类型的房产借名案件,其在处理态度和方法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十七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及不动产登记簿不具有“绝对”的“证据力”,不能只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及不动产登记簿确定不动产的权属,而应当依据不动产真实的权利状况确定不动产的权属,至于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显示的所有权人是谁,并不代表这个人就是真正的权利所有人,因此,应当依据该不动产真实的权利状况对案涉房屋的权属进行确定。

  还有的法院认为,综合购房款支付的证据以及房屋实际使用情况的事实,可认定原、被告双方存在借名购买房屋的事实,实际出资人也就是借名人可以要求出名人协助其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借名人名下,但借名人只有要求协助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权利,在转移登记实际完成之前,不享有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对于借名人要求法院确认其房屋所有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借名买房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下的产物,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之所以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是因为借名买房包含着十分复杂的法律关系,涉及多方主体,不仅仅是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的借名买房和房屋登记关系,还包括出名人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在出名人违反约定处分房屋时,还可能涉及到第三人。同时,借名买房行为所产生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并且因借名买房而产生的纠纷也很错综复杂,因此,这类案件也相应地成为了法院审理的难点。

  从已发生的各类借名买房纠纷案件来看,借名买房行为,无论对于名义购房人还是实际购房人来说,都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大体说来,这类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法律风险。

  从法院受理的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纠纷案件来看,经常出现的纠纷主要是:出名人(即名义买房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名义买房人与借名人(出资人)之间大都是关系比较密切的亲朋好友或同事等等,往往不太重视书面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纠纷,出资人往往无法证明购房款系由自己支出,要求名义买房人返还购房款也相对困难。

  二、借名购买普通房屋的法律风险。

  借名购买普通房屋经常发生的纠纷主要是:

  1、名义买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方之事;

  2、名义买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买房是借名;3、第三人对名义买房人把房产转移给实际出资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如名义买房人的配偶以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对涉案房屋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要求将该房屋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等等。

  4、房产被名义买房人转让卖与他人或者将该房产抵押或者该房产被法院强制执行等等。

  无力当事人出于何种目的,借名买房很容易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纠纷,应当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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