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上家要求修改合同,下家拒绝,却判了下家违约

播放 187次      发布日期:2018-11-06       来源:未知



  二手房买卖中,签订《居间协议》后,如果需要变更合同,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才行。

  可今天要讲的案例中,上家要求修改合同后,下家网签时表示不同意,结果下家却被判了违约。究竟发生了什么?

  案情回顾

  2016年2月22号,小杨夫妇买房,最终选定老张家的房子,小杨夫妇和中介就房屋价格、付款金额进行了协商,并签订《居间合同》 。

  当晚,中介就拿着小杨夫妇先行签字的合同找到房东老张,老张对房屋交付时间等条款作了变更,第二天,中介将修改后的合同拍照发给小杨夫妇。小杨夫妇收到照片后,并没有明确表示是否同意修改合同,只回复“收到了”,但在26号支付了定金20万。

  谁知到了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当日,小杨夫妇却拒绝网签,还说是老张擅自修改合同,自己并不同意变更条款。

  小杨夫妇还起诉到法院,要求老张返还定金。你觉得法院会如何判决?

  法院最后判决:买方违约,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如果买方对经修改的合同内容不予认可,在交付定金前,有时间和条件与对方再进行协商。但买方除了在网签当天表示不予履行外,没有证据证明其在之前已经明示了拒绝。并且按一般人的心理状态,如果拒绝签约,买方应及时与中介联系,追讨已付定金,而非在网签前一直对定金不管不问,买方的行为有违一般常理。

  所以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对买方返还定金之诉请, 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知识总结

  修改合同,需要经过合同相对方的同意。但不要以为,只要没有发送过“我同意修改合同”这类的信息,就能给自己留条后路,可以无责任毁约。

  在认定事实时,法官不仅会审查书面证据,还会根据交易习惯和常理心态进行判断。你要是拒绝修改合同,怎么会又支付了定金?怎么后续又没有追回定金?无法解释这些问题,就做好违约赔偿的准备吧。








上一篇:无房产证的二手房,到底能不能买卖
下一篇:如何解决房产共有纠纷

站内搜索

播放排行榜

最新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