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自己交易有哪些风险

播放 129次      发布日期:2018-06-14       来源:未知



  1、交易主体的风险

  具体说就是卖房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自行卖房,比如说,夫妻双方的一方瞒着对方出售房屋;不通知房屋产权共有人就私自卖房;职工不告知单位便出售单位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屋等,这些情况都需要仔细辨别。

  2、交易房屋的风险

  这种情况很多:用于交易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房屋权属有争议;房屋已出租他人,卖房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益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转让的;用于交易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

  3、交易手续的风险

  房屋属于不动产,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购买人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4、交易合同的风险

  如果在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时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或者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确,那么其中一方的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也不利于以后进行法律维权等等。

  5、产权风险

  购买二手房也要认准产权,以免房屋今后不能出手,按规定,买卖双方要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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