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宅基地还是先分户,困局如何破解
播放 88次 发布日期:2018-02-02 来源:未知
近些年来,国家对宅基地制度进行了很多次的调整和完善,对宅基地的规范管理使得宅基地的价值也水涨船高。因此现在很多人想通过分户再去申请新的宅基地。有的人是为了方便以后养老,有的出于购房、孩子教育等各种各样的需求要去分户。但是很多人在分户的时候却无法办理。
原因何在?因为很多人现在还是按照以前的老办法,认为只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之类即可。但是现在办理分户还需要提供土地证、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证明、重要财产证明。这些都是比较容易办理的。但是国家的两个部门有单独的规定,首先公安部门规定分户的前提必须要有独立住址(宅基地),而国土资源部门规定在户籍分户后才批准使用宅基地。从这两条规定看似矛盾,所以才导致很多人在办理分户时无法办理。
但是,国家其实已经给出了解决办法。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最新通知,规定了农民除了遵守《土地管理法》的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外,符合下面三个条件也能申请宅基地,但是必须村委会还有宅基地指标。
第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实需要分户,本身无宅基地;第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身无宅基地;第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这三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所以从这个规定我们也可以看出来,办理的顺序应该是先需要申请宅基地,等到分到宅基地后,才能去公安局申请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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