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想退房,有法可依了
播放 67次 发布日期:2017-12-20 来源:未知
半年前,小编的老客户李哥来电诉苦,说看上了一个新楼盘,买了一套房子。因为是新盘,没有预售证,但价格比市场价低。李哥一心动,就交了定金 。交钱时置业顾问的说法是预售证一个月内就可以下来,到时再补齐首付。结果一个月过去了,预售证迟迟不见踪影,置业顾问推脱的理由是程序还没走完。这个事情气得李哥坚持要退订房源,但是按照签订的相关协议条款,由于客户自身原因造成违约的,开发商不予退还定金,结果这事情就一直僵持了五个月,万幸的是该项目的预售许可证最终出来了。这个事,用李哥的话说,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这个案例是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一个小缩影,想必大家都有同感,这个“苦”不是说不出,更多的是无处可说。开发商一手遮天,小老百姓却不知道去哪投诉。
小编接下来要告诉大伙,不要气馁,维权的曙光已经来临,快快收下这一份干货!
12月1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条例》对买车、买房、装修、预付卡、培训教育等方面的权益与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全部销售房源须一次性公开
购房者买房时遇到开发商“捂盘惜售”的情况屡见不鲜,明明还有房,却对外宣称房子不多了,以此来抬高价格。对此,《条例》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前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对每套商品房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房屋装修也有保修期
《条例》规定,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两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五年。保修期限内因维修产生的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11种情形之一可退房
一、是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二、是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后又将该房屋抵押或者销售的;
三、是将被依法查封、限制转移的商品房销售给消费者的;
四、是将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的;
五、是故意隐瞒商品房已经被抵押、销售或者属于征收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的;
六、是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
七、是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房屋结构、户型、层高、朝向、楼层、配套设施、装修标准的;
八、是小区绿化率、房屋间距、容积率等外部环境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与承诺严重不符的;
九、是违反合同约定,迟延交付,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付的;
十、是由于经营者的原因导致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证书的;
十一、是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
大伙都好好看看,研究研究。以后带着这份干货去买房,在遇到隐瞒预售证、封盘不卖之类的事情,亮出来震慑不良的开发销售商,杠杠的!
上一篇:明年起,二手房交易阴阳合同不能再签了
下一篇:看懂二手房合同中这些猫腻 签合同不怕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