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需谨慎

播放 78次      发布日期:2017-09-22       来源:未知



  “金九银十”,传统的购房旺季又要来临,很多楼盘纷纷使出浑身解数吸引投资者的关注。在购房大军之中,父母给子女买房往往是家庭需要增添房产的一大缘由。不论如何,为子女的提前布局,就是在竭尽心力的让子女未来少受些奋斗的苦,父母的良苦用心可见一斑。

  但是,房地产买卖中,容易因为购房者对法律知识有盲区,被骗或者说自以为是占便宜的做法实际上会因小失大。比如说买房时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虽然给子女留了一份保障,实际上在购房者临时需要资金时该房产无法进行周转。还有类似假离婚买房、借他人名义买房,这些做法都是因为购房者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不够全面,而造成自己财产的损失。此时,投资者身边需要房产律师的辅导,提早避开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好处对于购房者而言,看似显而易见: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方便又省钱,还能减少税费;房子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子女离婚时房子遭分割;能给子女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等等。靳双权律师提醒: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家长需谨慎决策。

  那么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可能会面临什么问题呢?

  首先,未成年的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购房时需由父母代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受人一栏和签字的地方写上子女的名字,在法定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需要签上父母的名字。虽然,未成年人从出生之日起,就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接受赠予、继承等权利,但因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没有抵押、出让行为能力。现在有不少父母为了今后免缴遗产税,早期就替儿子购置房产,但随着情况的不断变化,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如果需要将房屋转让或抵押时,就会因为无房屋处置权而被告知无权决策。

  其次,“未成年子女的房子”的出售交易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父母作为监护人不能随意处理子女的财产。必须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且保证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出售的相关手续时,还需提交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另外,父母出售房产所得款项应全部用于抚养未成年人。否则,日后孩子一旦提出异议,认为父母侵犯其合法权益,父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遇到父母离婚的情况,也可能会对房产所有权产生纠纷。夫妻离婚后,以未成年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归属往往会引起法律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原为子女所购的房屋即不再为夫妻婚姻存续之财产。那么该房产应属承担抚养孩子义务的一方与孩子共同居住。

  在此,靳律师提醒广大购房的家长,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约定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共同拥有该房屋,这种办法可以让孩子拥有房产,不致于在父母遇到意外时房屋被当作遗产分割。其次可以变更房屋份额,减少子女名下房产份额,确保父母共有房产部分的利益。

  虽然房产是由父母出资购买,但是子女成年以后,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只能由他们自己来处置房产,父母无权再擅自处置或干涉。如果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处分了房屋,子女成年后若认为父母的处置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向父母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在法律上不论是民法、刑法、行政法都规定了对未成年有利的保护性条文。因此在为子女买、卖房屋的问题上,应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避免在未来出现无法预测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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