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产生纠纷 十二子女对簿公堂
播放 98次 发布日期:2017-08-30 来源:未知
老田是蚌埠市一国企退休职工,2007年去世后遗留有一套住房作为遗产。本来按照正常继承顺序很好解决的事情,因为复杂的家庭关系无法处理,结果双方对簿公堂。
老田与前妻共生育四个子女,长子于2010年去世,有一女小田。1974年老田续弦,与周某结婚,周某结婚时带来与前夫所生育的七个子女,老田与周某又生育一女小荣。2000年周某去世,老田在与周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住房一套。在2007年老田去世后,十二个子女就该套房屋的继承份额产生纠纷,故双方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小田向法院提交了一张老田手写的遗嘱,遗嘱载明老田将自己的遗产全部给小田,小荣等八个子女对该遗嘱的真实性表示异议。法院依法对该遗嘱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后,双方当事人均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并当庭调解,达成一致,本案得以顺利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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