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时碰到一房两卖的情况怎么办

播放 64次      发布日期:2017-07-31       来源:未知



  随着房价的步步高升,很多购房者与房东签订合同后,首付款也支付了,房东又把房屋高价卖给其他人,碰到这种情况,闪婚闪离房产惹纠纷 女方没出钱为啥分一半房产,我们应当怎么办?

  一、看房子是不是已经过户给其他人,如果尚未过户,那么

  1、立即对房屋进行诉前财产保全,防止房东与他人完成过户和入住。一旦完成过户和入住,根据我们的经验,追回房屋的希望非常渺茫。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在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只有所售房屋经过登记,房屋所有权才发生流转。所以,数个买受人中,谁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法律就认定谁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2、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卖人履行房屋购买合同,过户房屋。

  二、如房屋已过户登记至其他购买人名下,或其他购买人已实际入住,那么需要先判断该购买人与出卖人是否可能存在串通,该判断需要综合交易过程综合判断,如该交易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出卖人和买受人交易时间是否、房屋买卖合同条款是否合理、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的关系等等,如判断存在串通,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其房屋购买合同。

  三、如购买人与出卖人为正常交易,那么要求继续履行已不可能,只能起诉解除与出卖人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照出卖人退还已付购房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具体如何主张更为有利,购买房屋被查封,起诉过户被驳回,需要综合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

  1、如果合同约定了定金,且损失小于定金的,那么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对购房者较为有利。

  2、如果合同未约定定金,但约定了违约金,且损失高于违约金的,那么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较为有利。

  3、如果合同未约定定金及违约金,或损失高于约定的定金及违约金的,那么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较为有利。装修费用、误工费用等可以包含在损失中,房价上涨卖方毁约 宁愿赔100万违约金也不卖,至于房屋差价是否属于损失,法律法规尚未规定,学理界和司法界均存在争议,根据我们的经验,较为发达的城市,如北京、上海等,支持赔偿房屋差价的判例还是非常多的,特别是出卖人存在明显恶意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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