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借名买房纠纷找北京那个律师好

播放 171次      发布日期:2017-07-31       来源:未知



  由于房屋限购原因,生活中的借名买房事件屡屡发生。那么遇上借名买房纠纷找北京那个律师好?靳双权律师专业从事借名买房纠纷数十年,对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是您的最佳首选律师。

  近年来,谈谈房产继承的那些事,由于中央及部分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和银行限贷政策,导致一些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买房人,如在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不满五年无资的非京籍人员,为规避“限购令”已经拥有住房的居民,家庭年收入超过标准无法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的购房者,因住房限贷政策影响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者以及一些来华外籍人员,往往会选择借用他人的名义购房。

  靳双权说,利益因素是导致借名购房行为屡屡发生的主要原因。当前,一些单位通过团购、集资建房的方式,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优惠条件,将房产出售给本单位员工。而那些没有购买能力或没有购买意向的员工,会选择将购房指标转让,赚取转让费。这种低价购房的优惠条件,吸引着众多购房者的目光,于是,一纸借名买房协议就在双方互利的前提下签订了。

  另外,还有一部分人出于感情、家庭等原因借名购房。如受中国传统“安土重迁”与“家”文化思想的影响,男女双方在结婚前,房地产律师靳双权解答拆迁补偿房屋可否作为遗产继承?,其中一方常常以另一方的名义出资购房,并且双方父母也常在子女结婚时,以子女的名义为他们购置婚房。当双方感情破裂进行离婚诉讼时,借名购买的房子,往往成了双方最大的争夺焦点。父母以子女名义为其购置房子后,也常因房子产权问题与子女甚至子女的继承人发生矛盾纠纷。

  借名买房风险大,协议可能被判无效

  随着近年来房价大幅上涨,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登记人事后常常为一己私利否认借名购房事实,拒绝履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多数人仅看到这种‘曲线购房’的表面利益,却忽视了其中隐藏的风险。”肖大明对记者说,“因为这种借名购房的行为,多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双方基于感情信任,多为口头约定,较少签订书面协议,部分借名购房的书面协议内容,也仅说明出资关系,并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产权归属。从而导致即使诉至法院,借名人也因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而没有完全把握能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

  有的借名人与登记人签订了条例清晰的借名协议,但在交纳房款后,要求登记人履行借名协议过户房屋时,房地产律师靳双权解答代书遗嘱需要哪些法定条件?,却发现手中持有的协议变成一纸空文,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自己陷入房财两空境地。对此,肖大明认为,借名合同的履行问题,首先应判断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然后才涉及履行。涉及违反国家政策的特殊房屋,借名协议是无效的。购房主体若是不具备购房资格,其所签订的借名协议也是无效的。

  温馨提示:借名买房具有很大的风险,所以大家不要为了贪图便宜选择借名买房。若您对借名买房纠纷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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