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的前半生看,离婚房产怎么分
播放 115次 发布日期:2017-07-24 来源:未知
最近有一部堪称人生导师的电视剧火爆荧屏,你可以在这里找到关于职场、闺蜜、婚姻、家庭、财产等等方面的“金科玉律”,没错,这就是《我的前半生》。
这部剧中可以看到罗子君从一个充满依赖性的小女人,一步步走向独立的过程,同样也看到了现代女性寻求自身独立价值的可贵和不易。
罗子君能从失败的婚姻中走出来,少不了贺涵的“谆谆教导”!
是的,《我的前半生》里职场老司机贺涵的高颜值高情商高智商,简直……咳,作为生活的真相帝,贺老师的毒鸡汤.......
1、人生导师贺涵教你面对生活
罗子君,35岁,儿子8岁,刚刚离婚不久,前夫陈俊生和凌玲结婚了。
子君拿到了婚前住的大房子,借名购房风险无处不在,然而俊生、凌玲、俊生父母……全家出场来求子君,原因只有一个:房子。
然而,子君也正面临着从一个只会吃吃吃买买买的挥霍流家庭主妇角色中脱离出来面对现实的关键时刻,自顾不暇的子君几乎濒临崩溃。
2、离婚时房产不会判给过错方?
这里有一个大前提:如果是婚前购置的,那么房子只能归陈俊生。如果是婚后购买的,那房子归两人共同所有。
不过,怎么分?《婚姻法》也有明文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罗子君是无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赔偿不代表可以占有全部的房产。除非陈俊生自愿净身出户,和罗子君达成了财产约定。
在协议离婚中,如果双方约定了自愿放弃一切财产,并且签字了,那么此条款有效,属于对自己财产的自愿处分;如果签订之后,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房地产律师靳双权解答拆迁补偿房屋可否作为遗产继承?,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离婚了房产就能平分?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可能是离婚的第一大问题,房屋作为夫妻财产中最大的一部分,理所当然的成了离婚夫妻争抢的首要财产,那么房产到底该怎么分割?
据2017年《婚姻法》新规,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分的三大情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的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买房,房产证上不管写了谁的名字,都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3、双方父母在婚前,共同出资给自己的孩子买的房,小两口结婚后,房子视为共同共有,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割房产。
房屋作为个人财产,另一半无权要求分割的三大情形:
1、男方自己或者男方父母在夫妻结婚前,全款给男方买的房子,而且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该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男方或者男方父母,在夫妻结婚前,已经付清了房子的首付,而且房产证上写的男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子还是作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但是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可以要求男方给与补偿。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婚前取得的房产证,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名字。 即使女方真的出了钱,但如果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男方给女方适当补偿。
简单来说:房产证上有谁名,就是谁的房!
4、孩子跟谁,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疑难问题解答,房子就给谁?
在剧中,罗子君和陈俊生要打离婚抚养权的官司。贺涵找了个朋友李律师来帮罗子君打离婚官司。
他们在商量怎么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贺涵这样说:“一般来说,孩子归谁,房子就归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时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此,原则上法院会将房子判给无过错方或者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5、最重要的事
房子在当今社会已经不是简单的遮风挡雨的处所了,而是手里安生立命的底气。当然,要让你的底气更足,只有选择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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