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会有什么样的风险

播放 77次      发布日期:2017-05-03       来源:未知



  随着限购令政策的收紧,在一线城市买房,经常会出现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除去价格因素,最头疼的可能就是名额问题。有的人想找购房名额;有的人需要首套名额;有的人寻找着下一个贷款名额。于是乎市场上并不少见借名买房的购房者。

  借名买房并不是毫无保障

  尽管房屋产权登记在名义买房人名下,但借名买房人需要凭借首付款出资证明、按揭银行转账凭证、物业缴纳凭证,双方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等凭证来证明自己是实际买房人。

  一般情况,针对普通商品房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名人在购房时无购房资格,要求确权时仍不具备购房资格,确权请求时将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借名买房的注意事项

  一、必须签订有具体明确的确权协议(代持协议),对房屋的产权人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

  二、实际产权人要保留全部房产购房时的文件原件(购房合同,监管协议,贷款合同,佣金收据有些佣金收据直接可以让中介开给实际产权人),保留出资转账凭据。

  三、在确权协议里面要对登记产权人违反协议私自抵押或出售后如何处理作出安排,可以约定高额的违约责任。

  四、登记产权人出具公证委托书,授予相应的权利,授权书的内容要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实际产权人可以完全有权利处分房产。

  五、登记产权人给实际产权人开银行卡,不开通网银,手机银行的功能,实际产权人保留密码。今后卖房过程中,接收售房款的账户银行要求一定是用登记产权人名义开户。

  借名买房可能碰到的风险

  一、我国现行的法律当中,对“借名买房”未出台相应的条款规定。就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是直接约束买卖双方的,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买卖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说房网,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如果借名买房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政策的行为,双方合意购置是拆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有政策限制交易条件的房产,尽管违反的不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法院却可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认定双方约定无效。

  二、一旦登记权利人私下处分该房产或被其他人主张权利,实际产权人的权利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保护。主要有,登记产权人离婚配偶诉讼分割财产、死亡后继承人继承财产、或私自办理抵押给他人、或登记产权人自身存在债务被债权人申请法院依法查封、或私自出售他人。

  三、实际产权人维护自己权利提起确权诉讼时,诉讼前提是必须具备购房资格。没有购房资格就没有办法提起确权诉讼。

  四、如果借名人反悔,实际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甚至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借出名额的人一样有风险

  出借自己的名义购房或按揭贷款,会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留下的购房记录,在银行也会有按揭贷款的征信记录,今后自己买房时,将无法享受首套贷款优惠或受限于“限购”政策。实际产权人如果按揭还款不及时,会有损登记产权人的征信。如果实际产权人在还贷过程中延迟还款,则这个信用污点记录在登记产权人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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