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是大坑

播放 92次      发布日期:2017-05-03       来源:未知



  2011年,小明从大学毕业来到南方S市工作,入职某科技公司上班,月收入近万元,说房网。原本家境十分殷实,父母就张罗给小明在S市买一套房子,恰恰遇到S市出台限购政策,小明没有购房资格。父母不死心,决定到房屋中介问一问,果然中介人员给小明父母指了一条明路“借名买房”,就是让小明出钱借他人的名义来买房。小明和父母很快在中介的陪同下定下了一套,父母把积蓄拿出来给小明交房款。当时在中介的安排下,小明与Z姓的小伙子签订一份借名买房协议,中介还说这是自己公司法律顾问想出来的妙招,已经帮助很多客户买到房子,父母一时高兴还给中介小伙一个8000元大红包呀。

  由于是一次性付款,房子买的很顺利,小明也很快住进了自己的房子,中介也把房屋的所有手续、转账记录、房产证等给了小明父母保管,于是大家把借名买房的事实慢慢淡忘起来。

  小明工作的科技公司,经济效率也非常好,小明还被派遣到海外常年出差。小明也在原来中介的帮助,开启自己买房开挂人生,不过5年时间小明又买了2套房。

  时间匆匆来到2016年8月,小明从海外出差回国,发现家里门上贴了一张法院告示通知书,因Z姓先生欠款纠纷案,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Z姓先生法院已经查封房子,法院将对房屋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如今这套房子已经从80万元涨到500万元了,竟然要被法院拍卖,小明立马慌了,匆匆赶到楼下找自己原来中介人,中介公司说原来中介人早已经离职了,小明又问能否联系到Z姓先生,中介公司说没有电话。

  小明只好回到家里,第二天拿出房产证和转账记录到法院讨说法。法院工作人员接下小明材料后,告诉说明等通知,果然半个月过去,法院打电话通知小明到法院领材料,告知小明是否要听证。小明接到法院通知后,来到法院旁边的律师楼找了一位中年律师,老律师认真咨询看了小明材料后,说按照最高法院有关执行新规定,小明在自己获得购房资格的情况下都没有进行过户,显然对于房屋没有从Z姓先生那里过户回来是有过错的,估计法院会驳回小明的执行异议的,建议小明向法院提出房屋确权的执行异议诉讼。

  最终小明从其他律师楼聘请一位律师参与听证,代理律师按照小明的意思,把购房经过、借名买房证据都一五一十地告诉法官和在场的人,最后法院告知宣判时间待定。一个月过去,法院通知小明到法院领判决,判决结果是驳回原告小明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虽然存在借名买房关系,但房屋登记在X姓先生名下,房屋已经被查封和申请强制执行,小明是规避政策借名买房,对于房子登记在Z姓先生名下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应当有所遇见,所以小明对房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是存在过错的,所以确权请求不能堆放现有强制执行程序,所以驳回小明的诉讼请求。

  后续情形时,小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中级法院驳回小明诉讼请求,然后执行法院通知小明搬出房屋。

  教训:小明原本没有购房资格,但是规避政策借名买房,其产生风险理当自行承受,且小明在自己获得购房资格后,并没有及时要求过户,而是重新买房,加入买买大军中,显然对于房子没有过户时存在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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