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突然离去,独生子女无法继承房产怎么办

播放 129次      发布日期:2017-06-08       来源:未知



  由于当时计划生育的严格管理,如今大部分80、90后青年都是独生子女。那么如果父母突然离去,独生子女无法继承房产怎么办?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不难办

  在我国进行遗产处理,主要分为有争议的继承诉讼和无争议的继承公证。

  独生子女家庭仅表现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在实体法律适用与继承处理程序上并无任何之处,独生子女可采用上述两种方式处理遗产继承等事务。

  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自然会走上法院诉讼;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独生子女确定为惟一法定继承人,就可通过非诉渠道的继承公证处理遗产。

  据介绍,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即使有公证过的遗嘱,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遗嘱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公证的流程为,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然后提交材料。

  提醒:父母应公证遗嘱维护独生子女利益

  律师提醒,如果为了独生子女的利益,父母应该办理遗嘱公证,而不是继承公证。遗嘱中还可以把遗嘱执行人选、遗产是否归子女个人预先做个安排,以解后顾之忧。

  例如,按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某一方。假如,父母生前未办理遗嘱公证,那么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应归儿子儿媳共同。倘若二人感情不和,这笔遗产离婚后也是一人一半。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不难办

  在我国进行遗产处理,主要分为有争议的继承诉讼和无争议的继承公证。

  独生子女家庭仅表现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在实体法律适用与继承处理程序上并无任何之处,独生子女可采用上述两种方式处理遗产继承等事务。

  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自然会走上法院诉讼;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独生子女确定为惟一法定继承人,就可通过非诉渠道的继承公证处理遗产。

  据介绍,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即使有公证过的遗嘱,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遗嘱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公证的流程为,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然后提交材料。

  提醒:父母应公证遗嘱维护独生子女利益

  律师提醒,如果为了独生子女的利益,父母应该办理遗嘱公证,而不是继承公证。遗嘱中还可以把遗嘱执行人选、遗产是否归子女个人预先做个安排,以解后顾之忧。

  例如,按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某一方。假如,父母生前未办理遗嘱公证,那么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应归儿子儿媳共同。倘若二人感情不和,这笔遗产离婚后也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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