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钱后,卖方拒不过户怎么办
播放 86次 发布日期:2019-05-09 来源:未知
2015年,购房者张某经过中介的介绍,与卖方王某建立了联络,在考察了房源之后表示十分满意,并很快就房价达成了共识。张某和王某签定的二手房生意协议中清晰约好,张某在向王某支付悉数房价款200万元后,王某必须当即为张某处理房子过户手续。协议签定之后,张某先是将200万元房款打入中介公司的代管账户之中,再由中介公司和张某一起到银行还清悉数按揭借款,注销该房子上的抵押权。之后,王某将房子的钥匙交给张某,张某对该房子进行了简单装饰之后对外租借。但是,由于该房子的开发商在处理土地使用权证书上存在一定的法令妨碍,在两边签约之时尚无法处理房子一切权证,因而王某也就没有要求张某当即处理过户。但是,2016年当开发商处理完毕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后,该房子的过户手续也就可以处理,当王某再次联络张某时,张某却提出种种不合理的非分要求,企图向王某再敲上一笔。忍无可忍的王某托付房产律师靳双权将张某诉上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其当即帮忙自己处理过户手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产律师在庭审中向法院提出,王某现已实行了两边签定的二手房生意协议的一切责任,支付了合同价款,并现已实践操控了房子。如果说当时未能处理房子过户登记是因为客观妨碍,情有可原的话,现在处理过户的妨碍现已不复存在,张某彻底具有实行过户责任的可能,就应该当即帮忙王某处理过户手续。张某推迟过户的行为导致王某全家的户口不能即使迁入,给王某的生活形成较大困扰,张某应该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以为,张某彻底具有实行过户责任的才能却拒绝过户,构成违约。张某应该在判决生效之日的十五日内帮忙王某处理案涉房子的过户手续。鉴于王某现已实践操控房子并对外租借,张某逾期过户对其形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较小,但不能迁入户口的确对其家庭生活的安排形成一定困扰和影响,裁夺张某补偿王某经济损失一万元。
靳双权律师提示:如果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购房者应该毫不犹豫地咨询专业人士,使用法令武器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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