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有什么利弊

播放 195次      发布日期:2019-03-27       来源:未知



  由于限购,如今很多人加入了借名买房的队伍中,下面请说房网靳双权律师的介绍下借名买房的利弊。

  一般而言,借名买房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主观原因多种多样,难以穷尽,但同样不外乎一系列风险,下文以借名人与出名人的风险划分为两部分。

  (1)借名人风险

  ①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出名人名下后,出名人反悔不配合借名人过户、入住,影响借名人行使权利甚至钱房两空。

  ②借名人以出名人的名义购买保障性住房,借名人实际上并不符合购房条件,即使出名人认可借名购房事实,借名人也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③出名人擅自出售房屋,借名人不能向购买房屋的善意第三人主张房屋的物权,只能向出名人主张房屋价款的债权,存在钱房两空的可能性。

  ④出名人擅自在该房屋上设定他权利如抵押权等,在他项权利人为善意的情况下,借名人要求确认权属,通常需要涤除他项权利,才能实现目的,否则法院会以不能实现为由驳回借名人的诉请。

  ⑤出名人如存在强制执行的债务,法院将会把房屋视为出名人财产予以强制执行、拍卖。

  (2)出名人风险

  ①“借名买房”后,出名人丧失了再次享受购房优惠条件的机会,如部分城市的首套房优惠政策,抽签摇号所取得的序位等。

  ②借名人以按揭贷款形式购买房屋,在借名人不履行按揭还款义务的情况下,会对出名人的信用资质发生影响,甚至银行直接向出名人要求还款。

  借名买房现象中,借名者出资购房,以出名者的名义办理各种手续买下,实际房屋为借名者所有,多发生于亲友之间,双方的协议以口头协议居多,极少存在书面协议。

  对于借名买房现象,法律上也有部分相对应的观点:

  (1)因规避“限购令”借名买房而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有效。“限购令”属于管理性强制规定,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规定,违反商品房“限购令”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另外违反“限购令”的行为不宜认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违反“限购令”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仍然有效。

  (2)因规避“限贷令”借名买房而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有效。在房地产调控过程中,借名方为规避银行信贷政策而与出名方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并未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仅仅损害银行单方面利益,应认定借名买房协议有效。

  (3)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借名买房协议无效。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国家对该类房屋的交易有特殊的规定和限制,其购买人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购买资格具有专属性。

  (4)书面借名买房协议并不是构成“借名买房”行为的要件,在缺乏书面协议的情况下,认定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关键在于查实当事人之间对于“买房义务实际由谁承担、房屋权益实际由谁享有”是否具有明确的认知。

  “借名买房”风险防范

  (1)借名买房之前,首先弄清楚欲购房屋的性质,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借名购买是否违反国家政策性规定,防止将来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签订书面协议。借名买房的当事人双方均应签订书面协议,防止双方权责不清,为防止借名人的出资被认定为债权,书面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可以请第三方见证合同。

  (3)注意保留双方洽谈、签订借名买房协议时的证据,如邀请朋友作见证、录音录像等。

  (4)注意保存购房手续,付款证明(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收条、还贷记录等),购房发票,房产证书等书面证据材料。

  关于借名买房的利弊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希望上文的介绍能帮助到大家,如有疑问,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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