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这5类人“一户多宅”不会收回,农民可以放心
播放 85次 发布日期:2019-02-28 来源:未知
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农民的根,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也正是因为土地对于农民这么重要,所以国家在处理土地问题方面慎之又慎,就是怕伤害了农民的利益。在农村的土地改革中,即使是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国家还是会灵活采取措施,避免一刀切的办法。就比如说农村人最重要的宅基地,国家就采取了灵活的方式,使得既能打击违规行为,又能保障农民的权益。
比如说“一户多宅”的问题。本来中国就是一个人口大国,而人均土地面积又极为有限,本来就是需要合理规划,才能保证每一个农村人的利益,但是一直以来,“一户多宅”的现象却屡禁不绝。这种现象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有的人房子很多,靠房子挣了很多钱,导致贫富差距拉大,让其他农民心生怨气,而且这会导致国家其他政策也难以执行。所以对于这4种违规行为,国家是坚决打击的。
比如说没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而增盖的、超出审批面积的、没经审批手续就私自建房的,再或者就干脆都不是农村村集体的。像这4种情况,国家会给予严厉打击,即使你房子已经盖好,国家还是会收回你的宅基地,你建的房子面临拆迁的危险。但对于另外5种特殊的“一户多宅”,国家却是采用一种宽容的态度。
第一,面积总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国家向来对于遵纪守法的农民特别宽容,在农村有些人虽然有建造多套住宅,但并没有超过国家的规定标准。这样的“一户多宅”是不违反国家规定的,也就是说像这种“一户多宅”现象是合理的。因此如果农民家里是这种情况的,就不用担心自己的宅基地会被收回,可以继续安心住着啦!
第二,因继承、赠与等合法方式形成的“一户多宅”。农民本来是“一户一宅”的,但因为老人去世、他的财产被儿女继承,这个过程并不违法,也不是农民刻意造成的,所以国家对于这些农民的合法财产是不会动的。但这种“一户多宅”的前提条件是继承人必须是本村村集体成员。
第三,宅基地合法买卖,宅基地买卖的对象仅限于本村村集体成员,因为宅基地兜兜转转,土地的使用权还是在本村内部的,农民买卖产生的权益也还是农民自己享有的。对于这种“一户多宅”,国家也是不会轻易去动的,所以这种情况的,大家还是不用担心。但有一点还是要再强调一遍,买卖对象仅限于本村村集体成员,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第四,因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因为国家政策一直都在变动,所以在调整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失误,就拿“一户多宅”的现象来讲,在这里并不是农民刻意造成的,客观上农民因为国家的失误捡到一些便宜,但就这么一点收益,国家总不好跟农民抢吧。所以这一类的,国家也是不会收回的,农民们可以欢呼啦!
第五,符合分房建房条件,但没有分户而是另行建造了住宅,造成了“一户多宅”现象的。听起来可能有些拗口难懂,这是什么意思呢?打个比方吧,农民家里有三兄弟,这三兄弟都是农村户口,而且都已经到了成家的年纪,并且他们都结了婚的。但因为一些原因并没有分户,但是几兄弟为了生活方便还是分开建房。这种情况实际上是符合“一户一宅”的,但是在资料上却还显示是“一户多宅”。对于这种事实上的“一户一宅”。国家也是不会追究的。
通过我这么多的介绍,相信各位农民兄弟对于“一户多宅”有所了解了,以上这5类人“一户多宅”是没有问题的,大家可以放心居住。“一户多宅”大体上就是这样,至于具体的一些标准,各个地方的规定都不大一样,大家还是要去找当地专家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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