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靳双权:买卖二手房违约怎么办

播放 145次      发布日期:2019-02-19       来源:未知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再签订合同后,其中一方反悔不卖或者不买的情况,这个时候,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金的。所以今天北京房产纠纷律师靳双权为大家介绍二手房买卖违约怎么处理?买卖二手房违约如何赔偿?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买卖二手房违约如何赔偿?

  1、首先得看你们当时签订的买房条款,是否涉及到违约金条款。

  2、如果有详细的条款,你也同意不购买此房,可以按违约条款走。

  3、如果没有具体的违约条款,需要与购房者沟通协商。同时也可咨询相关律师,对于违约的一个判定,最大程度挽回你本人的损失。

  二、买卖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以上就是北京房产专业律师靳双权整理的关于买卖二手房违约赔偿的相关内容,在赔偿上,如果有详细条款的话,就按违约条款赔偿。如果没有详细条款的话,可与购房者沟通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再者也可以致电靳双权律师详细咨询,然后给出一个违约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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