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律师:买房签“阴阳合同”有什么坏处
播放 179次 发布日期:2019-01-17 来源:未知
阴阳合同就是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只是给税务机关看的,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样做是为了逃避政策监管、逃避国家税收;对内的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这样的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它会让守法者比违法者承担更多的税负,很不公平。它在给当事人带来非正当利益的同时,也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风险和危害,具体如下:
1、虚假合同导致双方受损
有的买方在按照虚假合同金额支付给卖方低价后,就要求卖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诉诸法庭,导致卖方的实际利益受损;而买方在再次转让该房产时也会因为扣除成本减少,导致税负增加。
2、当事人或许会面临罚款甚至是刑罚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的手段不缴或是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是少缴的税款,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我国的(刑法》还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虚假合同不利于买方利益
虚假合同会导致合同无效而且会让买方没有办法取得高额贷款,同时也増加了买家需要支付的首付款的总额。将来买家如果出售房产,那就要承受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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