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农村超占宅基地,可以这样确权

播放 54次      发布日期:2019-01-10       来源:未知



  农村宅基地的确权过程中,有不少的问题,其中一项就是超占宅基地。

  超占宅基地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建新不拆旧;为获取经济效益有意超占;因为放线时疏忽大意计算错误超占;四邻修建后留下了少许边边角角,若不建的话既不利于整体规划又影响本户安全、卫生,因此超占。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可以对于超面积的宅基地进行有偿使用制度,也就是说多占用的宅基地需要多交一部分钱,反之,如果少用地的则可以进行相应的奖级政策。

  2,实行宅基地承包地双向均衡制度,如果村民宅基地超标,则扣除他所承包的耕地的亩数,也就是人均总用地面积保持均衡,此长则彼消。

  3, 农村小产权房不能给予确权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4、关于超出占用宅基地的面积部分施行缴费制度,这样也可以对超出占用宅基地的现象有所限制。

  在土地登记时,要将农民个人建房用地批阅呈报表、同意书作为发证榜首根据,超越当地规则的面积规范的,宗地图按实践用地面积绘图,超占土地的方位以呈报表上宗地图为参阅来断定,同意面积内土地以赤色实线勾勒,超占部分用赤色虚线来标示,除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力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越规范的面积外,同时还应标示当地政府对超占面积在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子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从头建造时约束条件。

  解决措施:农民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基本农田上盖房的,不可以确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农村居民来说,最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农村宅基地确权非常有必要。没有确权的农民要抓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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