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需要缴纳的四个费用

播放 87次      发布日期:2019-01-09       来源:未知



  很多签订阴阳合同的朋友,好多是因为后期要交纳各种税费,所以才签订阴阳合同,买卖房屋要交税,继承过户也是不例外的。今天我们不说阴阳合同,我们请到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为我们介绍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主要需要缴纳四个方面的费用。供大家参考。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房地产律师哪个好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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