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律师:妻子私自卖房 5年后丈夫诉卖房无效
播放 155次 发布日期:2018-12-28 来源:未知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市场越来越火热,所以房地产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常见的有这种情况,就是夫妻一方以另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财产为由,要求多年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面对这种情况也是依法根据具体案情来做判决,今天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就来为我们做相关内容介绍。
佟先生与蔡女士系夫妻,5年前,蔡女士未经佟先生同意,将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卖给了杨女士。5年后,佟先生将妻子与杨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妻子与杨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1992年佟先生与蔡女士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一套。2005年,蔡女士与杨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房屋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杨女士,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原告佟先生诉称,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益,要求确认二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被告杨女士辩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蔡女士出示的房产证复印件显示她为房屋所有人,且蔡女士没有说明该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其与蔡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自房屋出卖后,在长达5年的时间内,佟先生都没有提出异议,直到其起诉蔡女士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佟先生才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因此,其属于善意取得该房屋。
庭审中,被告蔡女士没有提交答辩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蔡女士未经原告佟先生同意,私自与被告杨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处分夫妻共有财产,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二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应属无效。被告杨女士关于买卖合同有效及自己属于善意取得的答辩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采纳。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13426037149),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从业十二余年,带领专业房产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在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上一篇:二手房律师:阴阳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下一篇:房产律师:离婚协议约定的房产分割 男方不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