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赌债,房东一房二卖被批捕
播放 122次 发布日期:2018-11-19 来源:未知
“现在不买房,将来全款变首付。”中介常说的这句话,也是这几年房价的真实写照。
杨某对此深有体会。看到房价一涨再涨,为偿还巨额赌债,他动了歪心思,将已经出售了的房子第二次卖给其他人。日前,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批准逮捕。
赌徒遇拆迁
杨某在上海市中心城区拥有一套老宅,2015年2月份动迁到了上海市青浦区,并获得了一大笔拆迁款。然而,拆迁款马上被杨某挥霍一空。
原来,杨某是一名资深赌徒,之前曾多次前往澳门赌博,并欠下了100余万元的赌债。在将拆迁款挥霍完后,他只能变卖自己的资产,在2016年2月将这套拆迁分得的房子通过中介公司卖给了购房人周某,双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周某将全款80余万元一次性转给了杨某。
因该拆迁房未满三年不能过户,双方去了公证处进行公证,约定在2018年杨某将房屋过户给周某。
房价飙涨后
原本事情到这儿就该结束了,没想到近两年房价飞涨,这套已经出售了的房屋售价也翻了几番。在2017年,经向中介公司询问,杨某得知这套拆迁房如今已可以以200余万元的市场价挂牌,也就是说光首付就是当初卖房时的全款。他心中后悔不已,埋怨自己为何早早的将房子卖出。
于是,杨某开始不断的联系周某,声称自己亏损了这么多钱,要求周某给予补偿。面对杨某的纠缠,为避免节外生枝,周某陆续拿出了一万余元现金给了杨某,并同意在过户时再额外支付杨某几万块。
然而,当时杨某在外仍然欠有一大笔赌债尚未还清。面对债主的不断催促,杨某又打起了这套房子的主意。由于还未过户,杨某仍然持有房屋产权证书,他伪造了一份租赁协议,谎称该套已出售的房屋正在出租期间,委托另一家中介公司进行出售。
贪婪的代价
不久后,第二名购房人张某看中了这套房屋,在2017年8月份与杨某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支付了80余万元首付款。
不出所料,这80余万元也被杨某用于偿还赌债和生活开销。纸不包住火,张某很快便发现了该套房屋系二次出售的真相,要求杨某将首付款立即归还,并报了警。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虽然该套房屋由于系拆迁房截至案发尚未过户给周某,但根据合同法、最高法相关司法解以及司法实践来看,房屋已经网签并交付给周某的情况下,若周某主张其对房屋的所有权,杨某客观上不能再自行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更不能跳过周某为张某过户,对此杨某也是明知的。
检察官认定,犯罪嫌疑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24条的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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