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不配合遗产继承怎么办

播放 118次      发布日期:2018-06-13       来源:未知



  刘先生是家中老幺,从小最受父母疼爱,不仅学习好,而且情商高,如今也算是事业有成、家庭美满。刘先生也是个孝子,父母的事几乎都是他在操心。

  多年前,家里老宅拆迁,分了两套房,一套父母住,另一套是刘先生和妻子住。拆迁时,刘先生二姐的户口也在老宅中,房子分好后,二姐就将户口迁到了丈夫家,后来丈夫家也拆迁,二姐又分了一套房。父母住的那套房,后来由父母出钱买成了产权房,产权登记在父亲一人名下。刘先生和妻子住的那套房,由他们夫妻出钱,也买成了产权房,产权登记在刘先生一人名下。家里人都知道这两套房的事,哥哥姐姐们也从没提出过意见。

  前几年,父母相继生病住院,里里外外都是刘先生在忙。后来两位老人去世,办完父母丧事后,家里人坐在一起谈了父母遗产继承的事。刘先生没其他要求,提出所有遗产平均分就行。除了二姐,其他哥哥姐姐也都同意。这个二姐,本来生活过得很好,可她为了高收益,投资买了P2P,结果被骗了,连本金都没拿回。所以二姐就提出,要分父母的遗产可以,但当初她的户口也在老宅里,是另一套刘先生住的房子的安置对象,要分遗产,就要把这个事一起办了,给她一笔钱,要不然,她就不同意均分。

  因为二姐不配合,刘先生要想继承父母的遗产,就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刘先生找到我们作为他的代理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父亲名下的房屋。

  庭审中,我们提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本案中登记在父亲名下的房屋属于父母的遗产,父母过世后,应依法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刘先生的父母生前未留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对于这套房屋,应按法定继承。现刘先生的祖父母与外祖父母早于刘先生的父母过世,该房屋应由刘先生和他的哥哥姐姐们继承。对于刘先生二姐提出的主张,并不属于对父母遗产的继承分割,不是本案处理的范围。而且二姐主张权利的房屋,已由刘先生通过合法途径购买为产权房,产权登记在刘先生一人名下,且二姐在他处已享受过拆迁安置,故二姐的主张本身也无法律和事实依据。

  在法院的主持下,刘先生与他的哥哥姐姐们达成调解协议,父亲名下的房屋由刘先生和他的哥哥姐姐们均分,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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