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后,卖方要求加价怎么办
播放 119次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未知
近日,张先生向靳律师咨询,他看中了成都攀成钢某小区一套住房,并与房东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缴纳了30万元定金,现在房东要求在房屋总价基础上加价20万元,张先生向靳律师咨询能否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双倍返还定金?
靳律师在查看了张先生的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后答复如下:
1、该份房屋买卖合同有双方的签字,房东是该套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也不存在法律不能交易的限制,因此,双方之间的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房东在合同签署后提出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加价20万元,属于对合同的变更,该变更未经张先生同意,对张先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张先生有权拒绝房东的要求,并要求房东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房东拒绝张先生的履行请求,张先生可以考虑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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