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小产权房碰到拆迁怎么办

播放 139次      发布日期:2018-04-26       来源:未知



  在深圳小产权越来越多,大众购房的选择也越来越普遍,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深圳小产的70%,并且小产权跟居价格低廉的优势和如此大面积数量的选择,让越来越多购房者不得不思考起来是否购买小产权打算,而摆在面前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拆迁怎么办?拆迁没赔怎么办?以下几点我来给大家分析一下:

  小产权房拆迁,能否得到正常和合理的补偿,关键在于买卖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

  1.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

  (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第二条规定,此类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

  第三条规定,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处理原则为:第一,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第二,要注重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第三,要综合权衡买卖双方的利益。

  2.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对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2)如果合同已履行、购房人也实际居住使用的,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后,认定合同效力问题。

  3.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2)对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4.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后的处理

  (1)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买受人应当将房屋原状返还出卖人,出卖人将收取的价款返还买受人。

  (2)如果买受人在居住使用诉争房屋期间对诉争房屋及院落进行装修、翻、扩建,其对于添附部分享有所有权。

  一般处理为,买受人将原物及添附一并返还及给付出卖人,由出卖人将添附价值补偿买受人。

  结语;小产权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抄的,小产权是一剂良药,让深圳漂泊10年的人不如意的人敢萌生在这里定居的想法,让那句所谓的 来了就是深圳人 不会显示的那么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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