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如何确权,是按照土地证还是实际居住人
播放 75次 发布日期:2018-04-24 来源:未知
案例:我爸妈结婚的老房子,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我爷爷找我爸说他的房子要塌了不能住了,我爸又重新盖了一套,我们搬出去,让我爷爷奶奶住我们的老房子,可是我爷爷奶奶没有住,而是重新装修了一下,让我二叔结婚住了,当时我爸没有反对。后来我爸找我爷爷商议让我叔搬出去,我们好重新盖房子给我结婚用,可是我爷爷和我叔都不同意,非说房子是我叔的,一直协商不好,土地使用证上还是我爸的名字,可是村委说房子有争议,不给确权,像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们来分析一下案件事实,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一户一宅是基本原则,在你父母结婚时的房子应该是你爷爷奶奶提供的,以你现在要结婚的年纪,当时《土地管理法》已经颁布,那么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随意占用建房的,因此,你家的宅基地肯定是你爷爷因儿子结婚而申请的,落到你父亲名下,当你叔叔结婚没房子时,你爷爷以其房子是危房为由,将你父亲名下的房子交给你叔叔,一是因为你爷爷年纪大了,没有能力为小儿子提供住房。二是你父亲有能力建房,应该帮助一下弟弟,但又不能明说,只是变换一下说法而已。
这是家庭财产纠纷问题,在村委会看来,同为本村村民,都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房子落到谁的名下属于家务事,应该协商解决以后再申请确权,具体到你们家来说,房子由叔叔居住也有二十年了,他也顺理成章的以为房子就是他的,虽然土地证在你父亲名下,如果没有现在的土地新政,没有统一确权,房子的居住也不会成为问题。
从法理来讲,土地确权应以土地证为准,但还要遵循一户一宅的政策,当年你父亲另外建了房子,应该也有土地证,算这户其实你家有两宅,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因此本次确权要依据原有土地证,还要符合相关政策,目前,这户房子不能确给你父亲是对的。
解决问题的途径有两个,家庭协商,由叔叔给予你父亲一些补偿,此房子确权给你叔叔,如果你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另行申请宅基地重新建设。如果没有新的宅基地可批,利用你爷爷奶奶的老宅基地,重新修缮后使用。如果协商后你叔叔同意倒出房子也是皆大欢喜。但如果你叔叔不同意,而你父亲又没有妥协方案的话,矛盾必然激化,而一旦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你父亲并不一定能赢得诉讼,反而失去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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