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交房如何规避纠纷

播放 197次      发布日期:2018-04-23       来源:未知



  交房是二手房交易的最后环节,但如果不注意也很容易产生纠纷,作为卖房的一方,在交房过程中应诚信按约定交房,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一、遗留的物业费会转移给买方吗?

  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涉及第三人。也就是说,遗留的物业费属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购房者,所以购房者没有义务支付卖家遗留的物业费。简单来说,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购房者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

  因此,卖房后,遗留的物业费不会转移给买方,作为卖家的一方依然要对原本遗留的物业费负责。

  在二手房交易中,为了避免原业主拖欠物业费赖账产生纠纷,买方会选择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所有的费用,或者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但作为卖房的一方,对于已经缴清费用,要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到时买家要核查的时候也有所凭证,可以尽快完成交房。

  为避免纠纷,作为卖房的一方,如尚有欠费未结清,应该结清之后将缴费情况告知买方,以免交易后期由此给自己带来的不便。另外,为了核定责任方,双方可在收据或者在合同上写清楚。

  二、卖房后可以不迁出户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规定,一套房子只能落一个家庭的户口,卖方户口不迁出,买方不能落户,户口是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能强制迁出的。

  1.迁移户口属于公安机关行政行为,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人民法院更不能在民事判决中判决卖方迁出户口。

  2.变更户口登记需依当事人申请方可办理,公安机关无法直接办理或强制办理,没有法定理由,不能迁出公民户口,买方也不能通过行政诉讼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

  一般来说,现在买方都会通过预留户口迁出保证金和户籍核查两种方式督促卖方及时迁出。但如果对于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迁出的,应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和买家约定好,并在合同中说明。但要切记,作为卖方,如果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户口迁出,需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是关于卖房交房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两个方面,交房是房屋买卖的重要环节,不可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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