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 做公证也不保险
播放 76次 发布日期:2017-05-19 来源:未知
日前出台的“新国八条”规定,对已拥有两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也就是停购第三套房。
但是,不少已有两套房的家庭,还是有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眼看楼价历经多次调控仍未见明显松动,不少名下持有两套房的业主对于“卖一套买一套”的购房方式都不太热衷,他们最想的是利用手中的闲钱再买房,既抗通胀,又改善居住条件。而且,在楼价高企的今天,一卖一买又会增加很多购房成本,显然不划算。于是,有意购买第三套房的人士另辟蹊径,借名下有购房指标的亲属之名购房,以规避限购。
但是,虽然是亲属甚至是父母,但在房产权属的问题上,谁是真正的付款人、日后将由谁取得继承权等等问题相当敏感和复杂,倘若事前没有做足公证或协定,暗藏其中的纠纷与风险是非常大的。别以为“争产”话题只发生在富贵豪门,寻常百姓遇上房产纠纷,往日浓得化不开的血亲关系,极有可能落入“为钱财撕破脸”的俗套剧情。
到底“借名买房”的风险有多大?记者向北京易盛借名买房律师事务所律师靳双权咨询了解,据他分析,处理方式稍有不同,引发的结果将是完全不同的……
计谋一:想借丈夫姐姐的名额买
出资公证只能帮你追回房款
在珠江新城以及老城荔湾已拥有两套住宅的曾小姐表示,虽然自己名下已有两套住宅,但实际上,老城区的那套是父母在居住,自己一家三口住在珠江新城。为了方便孩子就近就读教学质量较好的学校,曾小姐一直都想在越秀区多买一套房。但如今面临停购,如果依照正常途径再购房,曾小姐便要卖掉名下的一套房,以二套房购买者的身份进行置换。
“我认为这样做划不来,要不就是要卖掉父母住的房子与自己同住,要么就是自己卖掉珠江新城的房子与父母住。这样一来,生活上不方便不说,而且万一卖了房子,在越秀又挑不到合意的房子,那岂不是两头都落空?”曾小姐担心,与其进行这样不保险的操作,那还不如将新购房落在名下只有一套房改房的父母,或者只买过一套商品房的丈夫的姐姐名下更保险些。“真要担心日后有矛盾的话,那就买房前去办理一份公证好了,说明买房子的钱是谁支付的,且列明房子落在姐姐名下的原因,估计就不会有问题了。”
疑问:做财产公证有用吗?
曾小姐相信家人间血浓于水的亲情,不会出现将来争产的纠纷。但此做法能否受到法律保护?记者咨询了靳律师。他回应道,如果曾小姐要以其丈夫的姐姐之名购房,并在事后对财产所有人进行公证,恐怕比较困难。因为公证处是不会为那些为规避政策而订立的协议进行公证的,而房产公证又是基于房产证上的名字确定财产所有人。
答疑:业主要卖房你没辙
但双方可以私下订立协议,出资方保留银行转账证明等有效支付凭证,这种私下订立的协议还是受法律保护的。但一旦日后发生纠纷,比如姐姐私下将该房产转卖他人,曾小姐虽可凭此协议追讨房款,但房产却因已转手而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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