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不想买了钱还能退回来吗
播放 157次 发布日期:2018-04-01 来源:未知
商品房交易中,很多购房者都是一腔热血,选中了这处楼盘,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书》,后来又觉得另外一个楼盘比这里好,想反悔了。怎么办?
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要求买方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简称认购书或意向书),缴纳一定的“定金”或者“订金”,如果不想买了,这钱能不能退呢?
1、订金可退
2、定金不退
买方给付的定金在总额的20%以内的,在自己违约不想买的情况下,不能主张返还定金,而超过20%的部分,可以主张返还。
因此在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时候要注意协议书采取的是“定金”方式还是“订金”方式,有没有“另有约定”。
如果一定想全额要回定金,可以考虑从其他方面尝试:
1、调查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法律上是没有权利销售该房产,这个时候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定金,协商不了可以投诉举报。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虽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双方签订的认购书还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你需要进一步审查协议中,协议中正式签订合同的时间。如果开发商在约定时间仍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则属开发商违约,买房人可以依据这个,主张返还定金。
2、审查认购书是否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找一些懂行的朋友们认认真真的审查下《认购书协议书》,总归能找到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存在,然后和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功,全责不在你这边,可主张开发商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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