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没法继承父母房产,怎么办

播放 71次      发布日期:2018-03-25       来源:未知



  之前我们有了解过,父母的房子给子女有继承,赠与,买卖这几种过户的房子,但是这几种过户方式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费用的问题,哪种过户方式最省钱?小编早给你计算好了,想知道最省钱的方式,看这篇:买卖还是赠与,哪种过户方式最省钱?这篇帮你省下好几万!说到底,还是继承过户最划算啊,相比其他足足可以省下大好几万的费用啊;

  但是唯一的缺点就是继承的方式必须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才可以过户,如果真的实在父母过世之后,想要继承,你会发现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咦!这是为什么呢?

  王女士最近一直很烦恼,因为父母房产继承的问题,也不是因为他有兄弟姐妹,而正是因为自己是独生女,怎么回事呢?来看看。

  原来王女士父母过世的时候留下了一套房产是留给女儿王女士的,但是王女士准备继承房产时,银行和房管部门无法确认郑女士的继承权,不予办理。

  为什么王女士不能配合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我们先看看国家的继承法律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2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第2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以,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少有的继承人。

  在法律面前,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这套房子,王女士如果想要一个人继承,除了找到全部亲戚,还要其它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明确表示放弃才行。

  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父母的兄弟姐妹参与分配,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所以怎么办呢?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需要怎么做?

  在继承关系中,法律规定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立遗嘱的父母过世后,子女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此外,子女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当然,在已经设立“遗嘱公证书”前提下,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应提供的材料和程序简便。

  所以年迈的父母如果能在过世前立个公证遗嘱,这样也是给子女省事。

  如果这些你都不知道,父母也不知道,也没有留下遗嘱公证,怎么办呢?

  如果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公证,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需要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如果父母已经立下遗嘱,但没有经过公证,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提供遗嘱原件到公证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如果连遗嘱都没有,怎么办?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

  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孩子是少有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设立遗嘱公证书是最佳的,不过毕竟部分家庭的老人会有不舒服的感觉,也可以考虑做一个委托公证书,委托子女处理房产,这样子即便父母去世,子女也可以全权处理房产,虽然此时其他亲戚有继承权的,但是多数情况下,不会主动冒出来抢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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