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到底能不能买?
播放 151次 发布日期:2018-03-15 来源:未知
相信很多买过二手房或者了解过的都知道有些商品房是没下产权证的,而房东还是拿出来卖,需要先付大部分钱,到最后过户的时候再付尾款,因为新房一般都是期房,交房就得一两年,办理产权证又得一两年,难免有些需要钱的房东,或者准备到其他地方去的房东,他们也等不及拿到产权证,所以就想到先买,拿到产权证再过户的想法,因为国家是明文规定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是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那么签了这种买卖合同,真的到时候违约合同生效吗?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说一说这种合同到底生效不。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管理性规范,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所以国家规定的是没有取得房产证书的房屋是不得转让的,但是“不得转让”应理解为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而不是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以虽然没有取得产权证,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但是如果签了买卖合同这个合同是有效的,所以如果上面约定的违约金等事项,都应该按照合同履行的。
而且按照《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出卖人通过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而取得房屋,房屋转移占有之日即视为房屋已经交付,出卖人即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也已经实际取得了房屋的处分权,其有权对房屋进行处分。
所以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只要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就算没有下产权证也是具备合同效力的,所以房东不要以我的产权证没下,国家规定不能转让为由就认为可以毁约,就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因为这种情况打官司的不在少数,但是都是判定的具有合同效力。
但是我的建议是因为现在房地产价格波动较大,所以对于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最好不进行交易,不管是房东也好,购房者也好,因为从签订合同起,有可能几个月或者几年才能下产权证,到时候如果价格涨幅太大,难免房东心里不平衡,不卖了,而你交的定金太少,或者约定的违约金不多,房东完全可以单方面违约,赔你一点损失,对于他来说转手就多挣几十万,他肯定是愿意的,而你到时候拿着赔你的那点钱还不够房价涨的,到时候也不好买房子,还有就是万一在这期间房东出了什么问题,跑路了,或者债台高筑了,到时候不说过户了,钱能拿回来不还是个问题,所以买卖这种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一定要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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