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买房的农民要注意:这些人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播放 105次 发布日期:2018-03-08 来源:未知
近几年国家也在鼓励农民进城买房,所以在政策方面也给予了许多的福利,比如说进城买房退出宅基地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国家明确出台了相关政策保障进城农民的土地权益,所以现阶段许多农民都放心大胆的进城买房,不过进城买房之后农民朋友还需要注意这几个问题,因为这些人将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了!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农民朋友只拥有资格权和使用权,而继承也只能够继承资格权和使用权!
首先我们从资格权来说,宅基地的资格权只能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能够拥有,所以以下两种农民则无宅基地的资格权!
进城买房落户的农民
现在农民朋友进城买房之后,为了子女上学等问题,都将户口迁入到了城市,而这些人则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也就丧失了宅基地的资格权,所以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不过由于父母房屋拥有其经济价值,根据《继承法》规定,其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在房屋倒塌之后,宅基地将被收回!
进城买房转让、退出宅基地的农民
随着现阶段宅基地的流转以及有偿退出等政策的开展,部分农民朋友进城买房之后,将农村的宅基地流转给他人,或者选择有偿退出宅基地,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所以这些农民也失去了宅基地资格权,也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其次从使用权来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地随房走”为原则,所以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那么进城买房的农民则能够通过继承宅基地的房屋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如果宅基地是处于闲置状态,那么宅基地则不能够被继承,还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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