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贷没有办下来 能解除合同吗?
播放 78次 发布日期:2018-02-08 来源:未知
一般来说,在二手房的房贷没有办下来前是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但解除合同需要依据购房合同约定,业主配合,双方协商解决。
存量房买卖合同第四条关于贷款有约定:可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是否可以终止合同,以及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需要看一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贷款的明确规定,“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合同终止,乙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有此条文,可以找到卖房人要求终止合同,退还定金和房款;若无此条文,可按照合同条款,确定是否构成违约,违约责任是什么。
被银行拒贷的原因有哪些?
1、因为房子本身问题
比如产权不清、查封、债权债务、房龄超过商业银行约定的时效等原因,银行拒贷。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申请解除合同,业主退定金、房款,赔偿相应损失。
2、购房者自身原因
比如信贷不良,或者偿还条件达不到银行的标准(比如工资收入太低)等,由于自身的原因办不下房贷,建议与业主协商解决。
如果业主不追究责任,那么可以和平解决;但如果真的因购房者的原因而违约,一般情况下,业主会追究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情况,业主可以选择定金罚则,也可以选择违约金。
若业主上诉法院,法院一般会判定:违约金一般高于定金,低于20%的房价款。购房合同中一般约定:合同违约金是房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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